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发改委调整部分药品价格 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公司认为该次药品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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